“兄弟,以后来我这进酒,‘97赖茅’750一件,‘第五代五粮液’650一件,‘第八代五粮液’1453一件……你看得出和正品有什么区别?包你赚个盆满钵满!”
梅某得知收购假酒再高价卖出“来钱快”,多次从他人处收购品名为“五粮液、赖茅”等假冒注册商标的名酒,并对外进行销售。
2022年4月,梅某像往常一样,购进6件假冒名酒送往家中时,被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当场扣押“五粮液、赖茅”品种的白酒共计570瓶,货值人民币约128100元。经鉴定,均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022年10月,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以梅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梅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名楼”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梅某未获得相关酒厂代理授权,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购进,对外销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名楼”提醒
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不少犯罪分子看到了“商机”,“仿名牌、傍名牌”就接踵而至。“名楼”在此提醒消费者应前往正规商家处选购酒品,并保留相关凭证,切莫贪图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名牌”酒。
茅台带个镇,买时需谨慎。
泸州没老窖,马上往回绕。
汾酒加集团,基本要玩完。
西凤不带酒,必须躲着走。
五粮春醇液,其余都是孽。
洋河海天梦,其他不要碰。
古井不带贡,喝了浑身痛。
剑南没有春,别问真不真。
水井缺了坊,存着价不涨。
酒鬼变湘泉,绝对不值钱。
习酒写简体,直接瞧不起。
董酒没药香,喝了也不香。
长毛非老酒,瓶子刷酱油。
名起祝福语,都是套路你。
大厂撸嫡系,渠道要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