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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护航:未成年人购机引争议 市监普法教育促整改
发布时间:2025-02-28 21:12:5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何佳慧

华声在线2月28日讯(通讯员 何佳慧)近日,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4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一起来自人大代表的投诉。反映其13岁的孩子在临湘市长安街道某手机店购买了三台手机,家长曾与商家沟通要求退货未果,遂向12345热线投诉,希望督促商家退货并制止其向未成年人出售手机。

接到该投诉后,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指派长安市场监管所处理该投诉,经调查核实,投诉人的孩子确实在该店购买了两台手机,且购买行为未经家长同意。执法人员告诫商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追认。商家未经监护人同意向未成年人销售手机的行为无效,监护人有权要求撤销合同,商家应无条件退货退款。经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和调解,商家和投诉人办理了退货退款手续。

该起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投诉引起了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经该局主要领导安排部署,2025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向未成年人租售手机专项行动。截至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对全市范围内的手机店进行摸排,重点检查各商户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租售手机、提供手机充电或寄存服务等违规经营行为。同时还通过组织商户签订《禁止向未成年人租售手机告知书》、向商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督促各商户诚信、守法、依规经营,共同护航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下一步,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常态化巡查,全力确保校园周边市场环境安全。并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对向未成年人租售手机行为进行共同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鼓励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协助监护人依法维权。

一审:罗诗苑,二审:王相辉,三审: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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