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0月24日讯(通讯员 李梅)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俗称“烟粉”)等,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为有效震慑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净化辖区治安环境,岳阳经开区公安分局坚持严打方针,露头就打,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涉毒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依法查处涉嫌吸食、贩卖依托咪酯人员15人,强力打击整治涉依托咪酯违法犯罪活动。
近期,禁毒大队联合派出所通过对线索研判分析,锁定了5名涉依托咪酯电子烟违法犯罪嫌疑人,制定周密的抓捕计划后,民警成功在某小区将5人抓获,现场缴获毒资、依托咪酯、成品烟弹及吸毒工具。根据相关线索,民警循线追踪,又成功抓获10名涉依托咪酯电子烟违法犯罪嫌疑人。经审讯,黎某等15人对其非法吸食、贩卖依托咪酯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强戒4人,刑事拘留6人,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民警介绍,依托咪酯为新精神活性物质,长期吸食后轻则颤抖、头晕、站立不稳,重则产生幻觉、脾气暴躁等症状,对脑部神经造成不可逆的伤害,甚至引起死亡。今年10月1日,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被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非法吸食、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均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依托咪酯已被正式列管,非法吸食依托咪酯就是吸毒,非法贩卖依托咪酯就是贩卖毒品,请勿以身试法!
法律链接:
列管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非法持有、吸食、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经开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要主动远离“上头电子烟”。洁身自好,谨慎交友,切莫沾毒。如果在社交软件刷到售卖电子烟的广告语中,包含“飞行”“快感”之类的词语,一定要提高警惕!发现售卖、吸食“上头电子烟”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一审:张娟玲,二审:秦郁欣,三审: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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