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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发布时间:2022-04-26 18:08:1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碧秀

华声在线4月26日讯(通讯员 王碧秀)为落实关于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健全检察机关与河(湖)、林长制工作机构及成员单位在生态管理和保护领域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推进华容生态保护工作,近日,华容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县林长办、县河长办等相关部门对接,召开专题座谈会,共同巡河(湖)巡林,全面做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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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检察长”机制

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危害水生态环境安全、水资源安全、防洪安全等损害公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能力,形成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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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检察长”机制

强化长江岸线、洞庭湖湿地、东湖湿地、森林公园以及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森林资源、违法开垦森林资源、违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毁坏森林资源等严重危害林业生态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生态修复、林业灾害防范和林业执法监督能力,形成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措施得力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守护蓝天碧水绿林,需要社会各界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协同治理。华容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履职促生态建设,不断完善“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监督模式,广泛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共识,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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