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9月14日讯(通讯员 皮帮林 林钗丽)“现在生活比较空闲,就买了些捕兽夹放在山上,想搞点野味吃,还可以卖钱,真没想到犯了法。”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平江的一名村民兰某某悔不当初。
前不久,他因犯非法狩猎罪经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还作为公益损害赔偿人缴纳生态修复金两万余元。
今年60岁的兰某某,家住平江的一个乡镇,平时主要在家务农,但农闲的时候他还有一项副业——上山打猎。他在网上买了二十余副捕兽夹,放置在附近的山上,2021年-2022年期间,多次猎捕“三有动物”小麂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等,他捕获的野生动物有的自家食用,有的送给亲戚朋友,也有的被贩卖出去。
经群众举报,2022年6月,兰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他对自己在禁猎期适用禁猎工具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平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一案双审工作机制,践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的办案模式,刑事打击和民事公益诉讼共同发力。在兰某某自愿缴纳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赔偿费用23000元并公开道歉后,公益代表方平江县人民检察院考虑到其认罪悔罪态度好,与其达成了和解协议,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最终,兰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提示,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本案中的白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麂和野猪属于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均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兰某某的非法猎捕行为是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也符合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检察机关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一审:张娟玲,二审:秦郁欣,三审:张亮
岳阳要闻
- 岳阳3县市跻身全国县域旅游榜!
- 双向奔赴建功业!岳阳让流动党员有“家”更有为
- 李挚到湘阴县开展“七一”走访慰问并为基层党支部讲党课
- 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新高地 开放岳阳拥抱世界
- 民建商贤聚巴陵⑦|这座棉纺名城有了新身份!
- 谢卫江在华容县、君山区调研
综合新闻
- 致敬榜样 凝聚“三农”力量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召开“七一”表彰大会
- 周末岳阳市仍有阵性降雨 6月30日后转晴热高温
- “江湖不远 岳阳很近”
- 岳阳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 6月20日至24日岳阳市有持续性较强降水天气过程
文明机关
- 书香浸润基层!《独立思考·李时平文集》捐赠仪式在岳阳县举行
- 一群好人 满城春风!汨罗市营造崇德向善之风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 用爱为生命续航 云溪26岁小伙捐献造血干细胞
- 书香浸润心灵 阅读伴我成长——云溪区2025年“书香云溪”全民阅读暨版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启动
- 奋战100天·决胜旅发会 ⑪丨老人家门常开为哪般?老巷改造背后藏温情
法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