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岳阳频道

>

岳阳公安

>

正文
来岳购物喝早酒 无证酒驾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05-30 16:33:1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侯迁和 徐晓宇 资雄峰

1527669069436431.jpg

君山交警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场

华声在线5月30日讯(资雄峰 通讯员 侯迁和 徐晓宇)5月29日,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君山大队洞庭湖大桥中队出动十余警力,深入君山区广兴洲镇072县道,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查获两名无证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人。

上午9时许,两辆二轮摩托车向执勤民警驶来,民警立即上前,将两车拦下进行检查,发现两辆摩托车都没有悬挂号牌。民警口头询问两名驾驶员,但是二人始终一言不发,神情十分紧张,还有意与民警保持距离。因为二人闭口不言,也没出示任何证件,民警准备将二人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当民警靠近二人时,突然闻到二人身上传来一股酒味,面对民警的质问,二人承认了喝酒的事实。

经查,这两名驾驶人一个叫刘某成,一个叫谭某元,朋友关系,今天一早结伴驾驶两轮摩托车,从湖北监利出发,来岳阳采购农产品,行至广兴洲镇时,两人一起吃早餐,想着在农村驾车没问题,二人便喝了一瓶酒。

民警将二人带回大队,通过系统查询,得知二人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又对二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刘某成和谭某元的酒精测试结果分别为43mg/100ml和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第91条第1款和第95条第1款之规定,分别对二人进行了暂扣车辆、罚款2700元以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二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今后一定不会再犯。民警提醒广大的驾驶员朋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不容忽视,拒绝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只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岳阳要闻

综合新闻

文明机关

法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