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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见家园处处诗——云溪区人民检察院保护环境纪实
发布时间:2018-11-13 11:28:4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黄飞跃 李玉清

▲整治后的云溪基隆村齐家汊池塘。

▲检察办案干警现场调查养猪场污染。 (本文图片由许博提供)

黄飞跃 李玉清

守一川碧水,护一池清泉。一直以来,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从农业污染治理出发,通过督促实施生猪退养、养猪场污染治理等行动,截断流域污染源,打造洁净美丽云溪。

云溪地处长江中游南岸,境内水系交错复杂,有长江河道27.28公里,大小码头(口岸)24处,有清溪水库、枧冲水库、曹峰水库等中小型水库38座;还有芭蕉湖、松杨湖、白杨湖等多个大大小小的湖泊。云溪区虽然面积不大,但生猪养殖密度较大,病死猪尸体随意丢弃的情况普遍存在,大部分养殖户将禽畜粪便直接排进周边水源,给水体、土壤与农田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加上过去由于污水处理设施落后,导致任何污水的排放都能通过内河水系,对整个城区的水系乃至长江水系造成严重污染。

“养猪又不是搞工厂,怎么污染环境了”

“我们祖祖辈辈都是养猪,怎么会有污染,又不像开工厂,有化学污染,祖祖辈辈养猪这么多年,都没有污染环境,怎么到现在就成了污染环境了?”在生猪退养工作推广开展的前期,云溪区检察院作为生猪退养和松杨湖禁养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在摸底调查中听到了不少养殖户的抱怨。

面对养殖户们的质疑,检察院前期摸排的同志在宣传政策的同时也有了新的思考。养殖户对生猪退养行为不理解、不支持,不仅是因为养猪与他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更多的是对生猪退养政策的不理解,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不清楚和对生猪养殖过程中污染严重性的不了解。在详细揣摩养殖户的心态后,检察院主动向区里请缨要求开设“环保公益课”,通过授课的形式集中解决大家在生猪退养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

“养猪是你们的谋生手段,也是云溪经济发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我们现在的环境已经不能承载这些污染了,你们闻一闻现在的空气,你们看一看周边的小溪,这不仅仅是工业污染所致,也有农业污染的问题。”在公益课上,检察院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地给养殖户普及有关养殖污染环保公益诉讼的知识,给他们讲解生猪退养的政策法律法规,让他们更好地了解生猪退养举措。

就这样,通过一天天地走访各社区、乡镇,为当地的养殖户上“环保公益课”,云溪区的生猪退养工作得到了大部分养殖户的支持。

“鱼塘里的鱼一群群的死,我可怎么办呀”

3月29日,云溪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了一个鱼塘老板李某的求助电话。“检察官们,你们一定要帮帮我呀!我承包了个小鱼塘,就在云溪镇基隆村那儿,上游有几家养猪场,他们养猪的废水都直接排到田里,那些污水一到下大雨天就都流到我的鱼塘里了,我鱼塘里的鱼一群群的死,我可怎么办呀?”

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检察干警第一时间前往基隆村对鱼塘进行了实地查看,发现鱼塘上游的生猪养殖户李某舟、李某兵、李某川的生猪养殖废水经沟渠直接排入了李某的鱼塘,而附近的排灌渠和周边数个鱼塘的水面还漂浮着高度腐烂的死猪尸体,恶臭难闻。据了解,周边群众多次向畜牧水产和环保部门反映情况,也曾多次拨打“12345”热线电话,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当地防疫和环境整治刻不容缓,云溪区检察院立即向岳阳市检察院报批,于4月将该案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云溪区检察院调取和查阅了区环保分局、区畜牧局行政执法材料、养猪场的养殖协议和生猪进出栏记录、举报热线记录单等证据材料,多次询问证人以及现场勘验和摄像取证,在经多方核查后发现,李某舟等3户养殖户在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养殖产生的粪尿、污水直接排入猪场外的沟渠,污染了当地的山水渠道,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此外,李某舟等3户养殖户擅自在限养区建设养猪场,其中两户猪场建设面积均达1000余平方米,年出栏生猪均在500头以上,导致猪场排污口及附近的水样中有机物含量严重超标。

更加令人痛心的是,随着调查的进行,那些排灌渠和鱼塘里的死猪尸体有增无减,不少蛇皮袋被里面泡得发胀、腐烂死猪尸体撑破,令人窒息的恶臭让过往居民苦不堪言。面对此情形,今年6月,云溪区检察院依法向岳阳市环保局、云溪区畜牧水产局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单位全面依法履职。同年7月,市环保局责令3家养猪场停止违法污染环境行为,并促成养殖户与政府达成退养协议。畜牧部门组织防疫站对本案涉及的病死猪尸体进行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并通过设立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管。

“上游的污染没有了,我的鱼塘也有救了”

“谢谢你们,真的谢谢你们!如果没有你们,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能眼睁睁看着鱼死。现在,上游的污染没有了,我的鱼塘也有救了。”在上游养殖户退养后,鱼塘老板李某还专程打来电话感谢。

然而群众需求三言两语,为民服务千方百计。云溪区检察院并没有因为鱼塘老板李某的感谢而停止对生猪退养工作的关注。随后,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认真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调查回访,不定期对所有生猪退养案件后续情况进行抽查。在确认李某舟等3户养殖户均已与政府签订了生猪退养协议,李某川的两栋养猪栏舍已全部拆除,而李某兵和李某舟两人也都打算利用旧猪舍转产种蘑菇这一情况后,云溪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了结案处理。

鱼塘里再也看不到死猪的尸体,浑浊的池水也渐渐变得澄清,这样有关生猪退养的情景还不断上演着。为防止退养反弹,云溪区检察院积极履职,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认真监督区环保、国土、规划、水利和畜牧水产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进一步督促各职能部门执法有力、措施到位。

守土有责,知责思为。面对生猪退养环境整治这一难题,云溪检察人用敢为人先的精神,默默坚持和守护着云溪的一汪清水。云溪检察人用自己的点滴汗水,汇聚成一汪清泉,汇入长江,护一川碧水向东流。

惟愿养猪无污染,江河湖水清,所见云溪处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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