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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部市州机动车停车地方性法规《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出台
发布时间:2018-11-21 17:49:5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徐亚平 李磊

全省首部市州机动车停车地方性法规出台

《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颁布

华声在线11月21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徐亚平 通讯员 李磊)今天,岳阳市举行《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沧海称,该条例是岳阳市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各市州第一部关于机动车停车治理的地方性法规。

“停车难、行车难”是当前城市发展中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也是各级政府交通整治工作的重点问题。科学解决此难题,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施治。岳阳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制定《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

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条例》起草小组,分管副市长直接负责立法工作。岳阳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市规划局等部门共同起草了《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修改,提请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主导立法作用、政府基础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市人大环资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条例》草案起草全过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有效保证了立法质量。2018年3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经过3次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7月20日表决通过《条例》草案。9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合法性审查,批准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


《条例》共五章四十二条。包括总则、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停车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五个章节。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以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责任担当,以促进各类停车设施建设、改善停车环境、提高停车管理水平为立法目的,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将该市城区机动车停车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今天,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荣、副市长黎作凤、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骆岳梨出席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沧海对《条例》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市城管局局长陈克祥、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许雄、平江县副县长姜伟南、汨罗市副市长仇正勇、岳阳楼区副区长邓建华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作了表态发言。

如何贯彻实施《条例》?黎作凤要求,准确把握《条例》内涵,推动停车管理再上新台阶,在责任落实上,齐抓共管,在管理实践上,要开拓创新,在监管执法上,要从严从实;以宣传贯彻为契机,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助推《条例》有效实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配套政策、办法修改完善和制定工作,深化、细化《条例》有关规定,对涉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要依据《条例》规定尽快明确。

陈光荣指出,“停车难”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是对我们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智慧的一大考验。开展机动车停车管理立法,既是法治岳阳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管理水平、优化城市交通秩序的重要手段。《条例》立足岳阳实际,吸收外地经验,将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条例》特色鲜明、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是一部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他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抓紧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条例》落地落实、有力有效。要从依法治市的高度,明晓《条例》意义,从规建管用的广度,把握《条例》内涵,以抓铁有痕的力度,推动《条例》施行。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仇新华,市规划局局长陈峰,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文广新局、旅发委、工商局、质监局、国资委、人防办等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岳阳经开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和省市媒体记者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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