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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以抵押为名 行诈骗之事——岳阳警方捣毁一套路贷犯罪团伙
发布时间:2019-06-28 16:36:2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邹雨蒙

华声在线6月28日讯(通讯员 邹雨蒙)近日,岳阳警方捣毁一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5人。

3月18日,岳阳楼公安分局洛王派出所接到郑某报警称,其车被某车贷公司强行拖走。接报后,民警迅速开展了立案侦查工作。经查,3月1日,郑某在某车贷公司用自己的车办理了抵押贷款30000元,车贷公司扣除所位的费用后,实际只给了郑某22700元。当时双方约定郑某每10天付900元利息及50元的GPS流量费。3月12日,郑某联系该公司员工准备归还利息,但是一直无法取得联系,郑某微信转账利息,该公司员工也不收。直至3月13日0点,该公司员工通知郑某因逾期未付利息,公司已经将她的车辆拖走,要其到公司处理逾期的事情。当郑某到公司谈判时,该公司称加上违约金及拖车费等费用,要郑某出5.5万元钱赎车。郑某不同意,一直没有去将车赎回来。一个月以后,该公司以郑某没及时来办理赎车为由,已经将车辆变卖。民警经过近两个多月的调查走访等工作,一个以汽车抵押为名,实则通过诈骗等手段非法侵占他人钱财的“套路贷”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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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晚上10时许,办案民警在市区“某汽车抵押”公司门面,将犯罪嫌疑人龙某、周某等5人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龙某等5人于2018年12月底成立汽车租凭公司。他们打着汽车租凭的幌子,以汽车抵押的形式实施高额借贷,签订单方面合同,并在前期巧立名目收取费用,且收取的费用不写进合同。他们以客户逾期或违反合同规定为由,在未经过客户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定位找到客户的车,将车拖走后要客户来公司谈判,以高于借款本金的金额将车赎走,如果客户不赎车就将车辆变卖。期间,他们以上述方式对郑某等4名客户实施“套路贷”诈骗,涉案金额20万余元。

目前,嫌疑人龙某、周某等5人均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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