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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喝了酒到晚上也算酒驾?岳阳交警提醒:莫心存侥幸
发布时间:2019-09-14 17:39:1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侯迁和 资雄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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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9月14日讯(资雄峰 通讯员 侯迁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落实“除隐患 防事故 保大庆”的工作目标,9月12日晚,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君山大队教导员陈文锋、副大队长赵光明带领大队警力,在S306省道开展假日重点违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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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8时10分许,一辆湘F牌照的小车被民警拦下进行检查,驾驶员晏某非常自信地接受了酒精测试,称自己没有喝酒,可以随便检查。但是检查结果让他大跌眼镜,经酒精呼气检测,晏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晏某非常不解地问道:“我中午喝了一杯白酒,而且还睡了一觉,怎么现在查还是酒驾呢?”

民警告知了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相关标准及法律规定,晏某这才恍然大悟,悔不当初。最后,晏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不仅限于喝完酒后立即驾驶机动车,无论是隔餐酒、隔夜酒,只要驾驶机动车时检测出血液里酒精含量达到20至80mg/100ml,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过80mg/100ml的,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所以,请各位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饮酒后一定要到血液内的酒精完全分解以后,才能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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