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岳阳频道

>

岳阳公安

>

正文
“三无”男酒后驾驶 法无情悔不当初
发布时间:2019-09-19 17:52:4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陆三星 刘水兵

1568886697617770.jpg

华声在线9月19日讯(通讯员 陆三星 刘水兵)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敏感节点期,临湘公安交警与公安派出所联合开展夜查行为。9月17日,临湘交警桃林中队与桃林派出所现场查获了一起多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

当晚,交警桃林中队联合辖区桃林派出所在S301省道临湘路段19km(杭瑞高速忠防出口)处,设卡检查过往车辆。20时40分许,姚某(男,现年35岁,临湘市某街道办事处人)驾驶一辆号牌为湘FD34**的小型轿车自北往南向检查卡点驶来,路面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查验时,一股酒味从车中飘出,该车车主姚某一见如此威严执法阵势,知道无法隐瞒,直接坦言:“我开车什么手续都没有”。于是,民警对其当场盘问和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52.3mg/100ml。随后连人带车一起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1568886706211747.jpg

经讯问:姚某曾因吸毒于2015年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两个月前花4000元在一个江西人手中购得该车,原车主将车牌赣ARH7**与行驶证都拿走了。为了让车能够上路行驶,姚某煞费苦心,多方打听,终于从桃林镇一个修车厂找到一块废弃车辆号牌湘FD34**,装上车后便驾车上路了。当晚,姚某在临湘贺畈居委会一朋友家吃晚饭,席间经不住朋友劝说和酒的诱惑,喝了两瓶啤酒后,自认为无大碍,便壮着胆子驾车回家。

经公安信息服务平台查知:姚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车保险有效期至2018年4月24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4月30日。

目前,姚某因涉嫌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8300元。


岳阳要闻

综合新闻

文明机关

法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