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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替代工资,难“罩”劳动违法事实
发布时间:2020-04-29 10:51:4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丁家发

丁家发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很抢手,广西南宁有个别公司在给员工发工资时,不是发放现金,而是用口罩代替,这种做法合法吗?4月26日,南宁市人社部门执法人员走进工地,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企业和农民工朋友解答了这一疑问。(4月28日《南国早报》)

疫情防控期间,口罩作为劳动防护用品,按理说应由企业无偿提供给员工,然而,广西南宁这家公司竟拿口罩代替工资发放,让人啼笑皆非。笔者认为,疫情时期如此做法,难“罩”企业的劳动违法事实,看似在为农民工着想,实则是为了转嫁劳动防护成本,相当于变相减薪行为,劳动监察等监管部门应当予以及时纠偏。

城市建筑、餐饮、家政服务等行业,大部分都是农民工,他们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用辛勤劳动换来的血汗钱,不该被肆意拖欠和克扣,在我国相关劳动法规中均有明确规定。但现实比较残酷,往往农民工干着最累的活,却拿着最少的工资。就是这样少得可怜的工资,还常常被拖欠和克扣,令人寒心。

疫情特殊时期,为了防止病毒通过飞沫传播,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员工都需要佩戴口罩上班,一时间口罩非常抢手。广西南宁这家公司发放工资不是真金白银的现金,而是用口罩代替,表面上看,是急员工之所急,解复工后员工缺少口罩的燃眉之急。然而,按照劳动法规,劳动者在上班后,企业需要向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用具。也就是说,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一般要无偿为员工提供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可想而知,这家公司看似好心好意的背后,藏着自己的“小九九”。“口罩替代工资”的做法,实质是将劳动防护的成本,转嫁给了员工,相当于一种变相减薪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常常被当作“好欺负”的弱势群体,其劳动权益被侵犯现象一直存在,拖欠工资不说,还时常被类似口罩、月饼、酒水等实物抵扣工资,一方面,农民工法治维权意识淡薄,不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权;另一方面,担心维权被“炒鱿鱼”,只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用人单位的肆意劳动违法行为。为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据此,“口罩替代工资”显然是劳动违法行为,劳动监察等部门应及时介入和查处,并敦促企业立即改正这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总而言之,南宁市人社部门送法进工地,让广大农民工知晓“口罩替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等劳动法规知识,提高他们的法治维权意识,值得肯定和点赞。在劳动监察等部门应该加大对用人单位监管的同时,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普法给农民工撑腰“打气”,鼓励和支持他们抵制各类劳动违法行为,一旦遭遇合法权益被侵害,敢于去投诉、举报和依法维权,将倒逼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规,从而避免引发劳动纠纷或诉讼,“拖欠工资”“口罩替代工资”等劳动违法行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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