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岳阳频道

>

扫黑除恶

>

正文
扫黑除恶!岳阳警方发布重要通告!
发布时间:2020-08-27 17:44:25   来源:  作者:

关于收集黄洋、陈振、杨盛、丁光曙、陈洪志、吕俊达、黄克等人涉黑恶团伙违法犯罪

和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的通告

为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群众举报及立案查证的犯罪事实,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洋(男,36岁,户籍所在地云溪区陆城镇丁山村)、陈振(男,35岁,户籍所在地岳阳楼区岳荣社区)、杨盛(男,29岁,户籍所在地华容县禹山镇)、丁光曙(男,34岁,户籍所在地云溪区道仁矶居委会)陈洪志(外号“牛哥”,男,46岁,户籍所在地云溪区路口镇)、吕俊达(男,25岁,户籍所在地岳阳楼区)、黄克(男,35岁,户籍所在地云溪区陆城镇)等一批涉黑恶犯罪嫌疑人,并均已被案件侦查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彻查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决定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及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一、敦促以上人员的同案人员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依法将追究责任。

二、凡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根据《岳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物质奖励。

三、曾遭受过该犯罪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被(受)害人、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睹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证人,请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受)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被(受)害人、举报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敦促涉嫌违反党的纪律和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职务违法犯罪,充当黄洋、陈振、杨盛、丁光曙、陈洪志、吕俊达、黄克等人违法犯罪“关系网”“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尽快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争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理。鼓励检举揭发公职人员充当黄洋、陈振、杨盛、丁光曙、陈洪志、吕俊达、黄克等人违法犯罪“关系网”“保护伞”的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

五、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并安排专人24小时接收人民群众的举报、揭发线索材料。  

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地址:

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刑警大队215办公室(岳阳楼区北港路266号),

邮编414000。

办案民警联系电话:  

赵警官16673009936  

任警官18073083666

“关系网”“保护伞”举报电话:0730-12388

网上举报地址:http://hunan.12388.gov*cn/   

岳阳楼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

2020年8月26日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1598521395360142.png

image.png

image.png


岳阳要闻

综合新闻

文明机关

法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