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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平江县纳入环洞庭湖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范围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5-01-17 00:00:00   来源:岳阳两会委员  作者:

事由:

请求市委、市政府将平江县纳入环洞庭湖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范围。

 

平江县地处湘、鄂、赣三省交界处,辖27个乡镇807个村,县域面积4125平方公里,总人口109万,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也是一片绿色沃土,拥有“联合国绿色产业示范区”、“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两张生态名片和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幕阜山国家森林公园、石牛寨国家地质公园三块“国字号”生态旅游品牌,森林覆盖率达65.6%,是服务长株潭城市群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被确认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绿色产业示范区”和洞庭湖生态主体功能区后,我县迅速调整发展战略,把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实施六大生态工程: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坚持规划引领,安排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经费318万元,对全县27个乡镇的国土开发空间进行合理布局,确定县城、工业园、伍市镇为优先开发区,3个中心集镇为重点开发区,22个乡镇为限制开发区。坚持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制度,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二是全面提高森林覆盖率。建立林业生态补偿机制,新增林业投入4580万元,支持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区、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饮用水源区等实行全面禁伐,加大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力度,禁伐阔叶林,限采用材林。2009年以前,全县每年木材砍伐量高达12.4万立方米,林农年收入7680万元,为县财政贡献的各项税费超过2200万元。全面“禁伐”后,广大林农没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财政每年还需对林农补贴2600多万元。同时,为保护和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提高林木绿化率,我县共投入11597万元,退耕还林12.2千公顷。

三是重点治理水土流失。全面禁止乱采滥挖,对长石开采、河道非法采砂、淘金的保持高压整治态势,不随意增设矿权,并彻底整顿145家采砂场,强行关闭了25家长石粉企业,捣毁2438只氰化池,整合150个黄金矿点,投入21266万元加强对汨罗江等主干流的重金属污染治理。

四是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投资12774万元,建成县城无害化垃圾场和城关、长寿、南江等建制镇建立生活污染源处理垃圾站,并每年安排510万元支持垃圾场运营;投入26533万元,建立县城、平江工业园区、长寿镇、三市镇等污水处理厂,自2009年建成后,财政每年需增加运行经费1530多万元。同时,从2012年起,每年投入城乡环境整治经费1000万元,将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到每一个角落。

五是加强节能降耗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每年安排建筑节能材料、新型材料推广奖励资金150万元,支持启动“推新禁实”工作,逐步取缔实心粘土砖,全面推行节能建筑,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每年投入1690万元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对饮用水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重要区域的监测,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做到在线监测、常态监测。由环保部门进行技术把关,指导规模企业建立工业污染处理场所,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六是推进绿色殡葬改革。安排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和绿色殡葬建设经费1200万元,全面推行城乡公墓山制度,县城、集镇规划区、主干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实行全面禁葬,启动乡镇公墓山集中安葬试点。

综上所述,我县承担洞庭湖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请求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县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的突出贡献,向省人民政府建议将我县全面纳入洞庭湖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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