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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和生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0-10-27 15:17:53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

湖南省岳阳市委原书记刘和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和生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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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委原书记刘和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2020年4月21日消息:湖南省岳阳市委原书记刘和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和生简历

(刘和生。资料图)

刘和生,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湖南祁东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10月至2001年12月,任攸县县委书记;

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湖南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6年6月至2013年5月,历任娄底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娄底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任郴州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校(院)长;

2015年5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岳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岳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9年12月至今,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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