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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离婚,等30天又何妨?
发布时间:2020-12-04 10:29:4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英

据民政部近日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A05版)

从网络的舆论来看,不少人对“离婚冷静期”是持怀疑态度的,甚至不乏偏激之语,譬如“这样一来,我更加不敢结婚了”“若离婚不自由,则结婚无意义”等等,另有一些观点则集中在“如果家暴者坚决不肯离婚呢”这种更具现实关怀的话题层面,当然,意见有贬也有赞,有人就认为设置“离婚冷静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现在冲动型离婚占比不算小,一些鸡毛蒜皮的矛盾其实等几天大家气消了也就化解了,如果因此而离婚,未免太可惜。

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有这些意见都不奇怪,因为事物本身都具备两面性。从程序上来说,确实让离婚变难了,因为最核心的变化有两点:一、多了三十天冷静期;二、以前离婚只需双方共同到场领取离婚证即可,但现在必须双方本人共同到场两次。不仅变得麻烦了,而且还增加了不确定性。但我们首先应该看到这一制度的初衷与目的——是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减少不断上升的离婚率。中国这些年离婚率持续走高,从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持续16年上涨,2018年中国离婚率最高的省份达63%,2019年则有近800万对夫妻离婚,面对惊人的数据,我国社会学家惊叹:“中国婚姻在火速终结。”有网友更扎心地说:“如果没有孩子,离婚率会更高。”

从个人来说,结婚离婚均属个人自由,一高兴便结,不高兴便离,旁人似乎也犯不着说什么,但制度的制定历来是基于整个社会的结构变化而进行适当干预和调整的,高离婚率对一个社会来说,意味着需要付出极大的社会成本,甚至几乎是以牺牲一代人的成本来作为离婚的代价。譬如离婚意味着更多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夫妻一方,特别是女性一方在离婚后陷入生活贫困化,更多的孩子将生活在相对贫困的单亲家庭,以及因此带来的离异女性、单亲孩子的心理健康威胁,这些,实际上都是需要整个社会来买单的。

有人认为,既然结婚自由,那么离婚自然也要自由。这话是没错,可是自由不等于冲动,“一言不合”就离婚,那不是自由,那是对责任的拎不清、对婚姻的不尊重,“冷静期”就是为了尽可能地补救,尽可能地给你时间冷却与冷静,如果你铁了心要离,或者双方都已经过深思熟虑共同作出离婚的决定,等30天也无妨。至于“家暴”,则可以寻求“人身限制令”,或诉诸法律来解决,因为“冷静期”是适用于协议离婚的夫妻的。退一步说,因为离婚变难也可以让结婚变得不再那么冲动,毕竟不少冲动型离婚就是冲动型结婚造成的后果。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评论员 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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