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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检察长”护汨水
发布时间:2021-11-30 09:46:0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徐典波 赵斌 陈军

“河(湖)长+检察长”护汨水

——汨罗市创新机制“守护好一江碧水”见闻

徐典波 赵斌 陈军

“没有异味了,水也更清啦!”11月28日,汨罗市三江镇八景村村民刘爹领着前来巡查的河(湖)长与检察长来到兰家洞水库,讲述周边的新变化。之前,有村民在水库周边分散式养殖畜禽,养殖废物问题难得到有效“根治”。

11月初,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兰家洞水库饮用水源存在污染风险,与市河长办实地联合检查后召开多方联席会议,对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发出检察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建议你局督促三江镇八景村做到养殖废物全部资源化利用,确保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安全。

这是汨罗市“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市检察院发出的首份检察建议。随即,由汨罗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三江镇具体实施,市河长办监督,启动兰家洞水库保护行动,促使养殖废物逐步资源化。

从地图上端详汨罗,蜿蜒汨罗江就像缠绕其间的绿丝带。2021年,岳阳市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涉及汨罗市水利、环保、农业、公安、检察等11个部门共11大类31项指标。汨罗市委书记朱平波带头巡河,并发出动员令,全市上下要担负起汨罗江流域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在“守护好一江碧水”上发好力、带好头,将汨罗江打造成生态文旅的新名片。

保护母亲河的行动随即展开。汨罗市河长办对河长履职、问题整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市、镇、村三级河长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五有”“七有”标准巡河打卡,累计巡河6500余次,发挥河长河湖保护作用,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盲区”,督查机制创新迫在眉睫。

“法治护航更高品质生态汨罗!”今年9月,汨罗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研究,决定在岳阳率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明确了各级河长办、河委会成员单位、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责任,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巡查、办案协作、联合专项整治等七大机制。

河(湖)长+检察长协同作战很快取得成效。9月,汨罗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龙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陈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黎某某拘役4个月,并判令3名被告分别承担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费用109980元、99990元和41415元,承担专家咨询费用3.3万元,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道歉。

这是汨罗“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后,市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就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部分,向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判决的首起案件。汨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浩介绍,建立协作机制后,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加强了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目前,汨罗市河长办与检察机关已“联点”全市14条河流,对涉河湖案件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汨罗市水利局局长傅风波期许:“‘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作用,合力解决水生态突出问题,构建了水生态治理新格局,为‘生态汨罗’贡献力量,促进了汨罗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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