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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插播广告”无益改善经营困境
发布时间:2015-08-10 00:00:00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张贵峰

日前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上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出“关于加强电视剧市场工作的几点建议”,其中包括“要求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中新网 89

 

“插播广告”此前早已被广电总局明令禁止,并且得到了广大电视观众的普遍支持,一旦重新“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无疑是“朝令夕改”,违背公众的要求和期待。

 

另外,建立在破坏“电视剧剧情完整性和收视连贯性”基础上的广告收入增加,是不可持续的——出于对“广告中插播电视剧”的强烈反感,再加上“网络和新媒体”提供的更丰富选择,越来越多的观众会放弃通过电视台观看电视剧,据此前广电总局报告,“北京地区的电视机开机率从三年前的70%下降至30%”。电视的吸引力下降,“插播广告”又如何能长久地增加收入?

 

希望通过“插播广告”来增加广告收入,缓解经营困难,并无不合理,但其中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允许“插播广告”,而在于电视剧的质量是否足够高。目前我国电视剧市场的现实是“有数量、缺质量”,据报道,尽管我国每年1万多集的电视剧产量已多年世界第一,但“近一半没有平台播放”, 每年浪费资金超过80亿。

 

电视剧制作部门不从源头上反思质量问题,而奢望通过“插播广告”来改善“经营困难”,无异于“饮鸩止渴”。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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