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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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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湖南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09-07 14:11:44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作者: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湘公局函〔2012〕5号)等文件规定,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组织部分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计划48名。具体职位详见《2012年湖南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与对象
  我省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参公单位(包括中央在湘单位)公务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不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职务层次为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其中,在市(州)机关工作的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以公告之日所任行政职务、职级为准);
  3.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详见附件1);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不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各级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公务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9月18日9时至9月25日17时。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 kb以下)。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序号、用户名和个人密码,以便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视为资格初审未通过;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单位通报情况。

  (二)资格初审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遴选单位应及时下载并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考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如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期间及时进行修改,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12年湖南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用于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报考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要求于9月26日24时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职位计划调整
  本次遴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遴选计划取消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24时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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