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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高温津贴”当变的是监督
发布时间:2017-07-18 10:13:4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鱼予

热!热!热!12日入伏以来,全国多地陷入持续“蒸烤模式”,南北方大范围地区最高气温达35℃以上。近期,多个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防暑降温措施应对,尤其要求高温津贴要发放到位。(人民网7月17日)

高温津贴去哪儿了?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不同的年历,相同的月份,总会有“今年你拿到高温津贴了吗”这样一个问题萦绕。其实,随着每年入伏各地气温逐渐攀升,高温的烈焰“烤”验着每个户外工作者同时,也再一次考验着地方监督部门对这份良心津贴、劳动福利的落实。但不可否认的是,不按时、不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多年来一直存在。更有甚者,一些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多年不变,未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及天气情况进行调整。近期,多个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防暑降温措施应对,尤其要求高温津贴要发放到位。点赞、期待之余,笔者以为,不变的“高温津贴”当变的是监督。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按照此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应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换而言之,这是要求在地方政府部门监督下实施的保障。当然,望“法”兴叹的高温津贴,就真的不排除监督之殇所致。

“什么叫高温津贴?没听说过。”此言或许一点不假。这也如有分析认为,“高温津贴”之所以被一些部门“怠慢”“搁浅”,一是这些规定虽然制定,但劳动保护主体部门不明确,在监督、行政执法、纠纷处理等问题的处理上乏力;二是规定本身在一定程度上不好界定,难以有效实施;三是关怀的力度不够,高温补贴因缺乏法律约束执行难。无疑,对一些部门和企业而言,平添一份看似不多的高温补贴,但无形之中增加了成本支出。所以,就算有“通知”“规定”“办法”的爱心与理解,一旦放到企业的自身利益上,放到个人的生计与用工单位的权衡利弊上,高温津贴只有退而求其次,有总比没有好。

回到高温来袭,津贴咋补?这个问题上。高温津贴要得以实现,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和刚性约束,而制度的保障和刚性约束要得以凸显,执行尤为重要。为此,不妨以相关《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为蓝本,加强对涉高温部门、企业的监管,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一定范围内从事高温工作的单位进行普查或抽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零容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的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的政策宣传,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总之一点,唯有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会让高温津贴随监督之变而变。

我拿什么爱你,我的“高温津贴”。一言以蔽之,高温津贴这只“温度计”,测量着地方政府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它也是一张试纸,测试着以人为本和爱民之心“本色”。相信,只要认真做答,群众才会打出满意的高分。切记,千万别让高温津贴去哪儿了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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