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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江县评选表彰首届“杰出平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8 09:57:1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编辑:资雄峰

中共平江县委 平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评选表彰首届“杰出平商”的

公 告

近年来,平江县认真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有效激发了平江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涌现了一大批创新能力强、创业效果好、创造财富贡献大的优秀企业家。为大力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8年起,开展“杰出平商”评选表彰活动。首届评选表彰活动与纪念平江起义90周年系列活动同步进行,以后每三年举行一次。为确保首届“杰出平商”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于后:

一、评选范围

在国内外创新创业有突出成绩、对平江有突出贡献的平江籍工商界人士。

二、表彰名额

此次表彰“杰出平商”名额为65名。

三、评选类别和条件

(一)评选类别

为保证评选表彰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覆盖面,防止出现单一化现象,整个评选表彰对象拟分四个类别:一是扶贫慈善型;二是产业领军型;三是回乡创业型;四是科技创新型。

(二)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参评对象系县以上(含本地或工作生活所在地)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省以上劳动模范的优先。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无偷税漏税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对家乡建设发展贡献较大。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1、公告发布。制定评选工作方案,通过《岳阳日报》、平江电视台、平江县政府网、平江手机报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2、推荐呈报。“杰出平商”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由各商会、各行业协会提出推荐人员建议名单,填写《杰出平商》推荐表(推荐表可登录平江县政府门户网:pingjiang.gov,在公告栏中下载)。将填写好的推荐表连同被推荐人的事迹推介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银信、财税部门出具的信用、税收证明等材料,报送县“杰出平商”评选办公室。

3、联合审查。县“杰出平商”评选办公室将初审确定的推荐名单汇总后,征求县纪委监察局、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安监局、环保局、工商市场质量监管局、卫计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等部门的意见,未通过联审的不进入下一程序。

4、网络投票。将初步建议人选的基本简介在网络公示,并在一定时限内统一发起网络投票,得票多少作为确定正式推荐人选的参考依据。

5、评选委员会投票。通过以上程序确定的“杰出平商”正式推荐人选,由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确定上报县委常委会决定人选。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标准程序。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条件及程序,坚持注重品德、工作实绩和贡献原则,认真研究推荐人选,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坚决杜绝搞个人圈定、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不按程序推荐评选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评选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做好推荐对象调查了解、资料把关、联合会审等具体工作,确保评选活动顺利推进,确保选准选优、将准奖优。

3、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条件和程序,积极参与推荐评选活动。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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