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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红包”落地
发布时间:2019-01-04 10:44:4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徐亚平 黎牧

华声在线1月3日讯(新湖南客户端·华声在线记者 徐亚平 通讯员 黎牧)今天,记者从岳阳市税务部门了解到,从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伴随新修订的个税法正式施行,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6项专项附加扣除对纳税人而言意味着个税负担进一步降低。即便每个人的具体扣除水平有差异,但可以肯定的是,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后总的扣除水平将明显高于5000元,从而进一步为百姓减负。”市税务局所得税科负责人表示。

按照新规,记者算了笔账:假设李某在岳阳工作、为独生子女、有一个孩子正在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在岳阳没有购买住房、租房居住、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4项专项附加扣除。假设李某月工资2万元,在不考虑“三险一金”情况下,2018年10月1日起,按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应缴纳个税1590元。

在此基础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李某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1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共计扣除4500元。如此计算,李某每月应缴纳的税款降为840元,比2018年10月1日后的1590元个税减少750元,税负下降47.2%。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的落地,不仅能为老百姓减负,增加可支配收入,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社会公众关爱子女教育、尽儿女赡养义务。所以,我非常支持!”南湖新区某企业管理人员赵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听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已于2018年12月31日正式上线使用。纳税人可在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扫二维码或在主流应用市场下载使用。按照规定,提前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在2019年1月份发放工资时,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从收入额中扣除这一部分金额及其他的法定扣除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领取1月份工资前忘记填报或者填报晚了,可以在2月份或者以后月份填报并补扣享受。

据介绍,纳税人的填报方式有四种:在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写;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填写电子信息表;填写纸质信息表。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税务局网站下载自行打印。其中,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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