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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通报6起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9-03-12 13:26:5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华声在线3月12日讯 近日,岳阳县纪委监委对6起群众身边腐败与作风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月田镇原口前村违规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处理非生产性开支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月田镇原口前村以虚列工程、虚增工程开支的方式先后违规套取资金共计38.73万元,用于处理该村的招待费、差旅费等开支;以两户村民的名义向林业部门申领油茶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08万元用于处理该村2017年度招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先后5次给廖某某送情共计7000元。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周卯奇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周卯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销其月田镇江堧村党总支书记职务,廖某某已另案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毛田镇原小港村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处理招待费、招商引资费问题。2012年8月,毛田镇原小港村与承包人廖某某签订协议,由廖某某承包该村公路硬化工程。经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周相军签字审批,原小港村借用此项目违规套取资金27.29万元,用于冲抵该村2013年至2016年期间的招待、招商引资开支。此外,由周相军经手,该村于2014年违规列支两笔人情往来开支共计3030元。2018年12月,周相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荣家湾镇大毛家湖渔场违规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处理非生产性开支等问题。2017年,经大毛家湖渔场党支部书记徐伟,场长龚岳平,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邹鲁盛共同商议,该渔场以虚列工程项目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共计10.848万元用于冲抵场务用烟、伙食费和人情往来等非生产性开支;由徐伟、龚岳平负责工程监管,邹鲁盛负责财务报账的“四组蓄水池工程”、“避洪渠清淤建闸工程”、“道路硬化工程”、“涵洞疏通及新增铺设路面路基巩固工程”等项目中,相关手续不规范,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2018年12月,徐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龚岳平、邹鲁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月田镇原钟山村虚列工程项目开支违规处理招待费问题。2014年12月,月田镇原钟山村时任报账员陈峰,将该村伙食招待费18677元在村账中列支,被该镇经管站发现后责令整改。陈峰将情况向时任支部书记杨某某汇报,并与村监委会商量后,以虚增工程项目、伪造工程合同的方式处理了该村此笔招待费。2018年10月,陈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5.柏祥镇原四知村违规开具收入票据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柏祥镇原四知村村民杨某良向岳阳、永州等地医院销售农产品,上述医院要求杨某良开具交易票据,用于医院作账。原四知村党支部书记杨迎生和村主任杨某某答应杨某良用村集体收入收据开具医院所需票据。该村先后用集体收入收据帮杨某良开具62.245万元票据,交易资金均由医院直接汇款至杨某良账户,该村财务并未实际收入,为使村财务收支平衡,报账时由杨某良向村财务出具了相等数额领条。此外,杨迎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杨迎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某某已另案处理。

6.毛田镇李塅村违规虚列工程项目开支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冲抵招待费等开支问题。2016年12月,毛田镇李塅村通过虚列修路及篮球场硬化工程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8.719万元,冲抵2016年合村后产生的防汛费、报刊费、招待费等开支。时任该村临时工委委员兼报账员杨林凤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杨林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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