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以及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岳阳交警发布今年以来农村地区发生的一次伤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案例,以“警”效尤,安全出行。
案件经过
2021年05月26日6时许,孙某军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并搭乘3人,沿湘阴县芙蓉北路由南往北行驶,当车行驶至芙蓉北路福湘木业前地段变更车道时,与张某驾驶的沿芙蓉北路由南往北在第二条行车道内正常行驶的皖K9****轻型普通货车相刮撞,事故造成3人受伤,一乘客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
事故认定
孙某军驾驶被强制报废的无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装载规定,在变更车道时影响了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第五十条第一款:“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张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警示
1、农用车、货车等不得载人
“农用车”是对农用运输车的简称,主要指以柴油机为动力,行驶速度较低的三轮、四轮运输车,只能用来从事农业生产、运输活动,不能用于载人。另外,已达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三轮车摩托车载人是违法行为!
2、为什么乘坐农用车安全没保障?
▲因为农用车、货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农用车、货车等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农用车、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安全隐患极大,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
▲惊险事故动图警示 生死一瞬间
岳阳交警在此呼吁广大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请勿心存侥幸,不要为了图一时方便搭乘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皮卡车出行,必须使用正规交通工具。
驾驶人请严守安全底线,不要违法搭载乘客,发生意外时,后果不堪设想且无法承担!
岳阳要闻
- 李挚主持召开湖南省央企合作对接暨重大招商引资驻京工作专班调研岳阳座谈会
- 岳阳市政府发布最新一批人事任免
- 刚刚,岳阳市数据局挂牌成立!
- 岳阳市4项改革去年为企业直接节省成本1.2亿元
- 谢卫江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李挚专题调度优化营商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
综合新闻
-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意识 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知识宣贯培训
- 岳阳税惠“真金白银”赋能文旅“出圈”
- 【长图】母亲节,重拾爱的碎碎念念
- 岳阳市旅游协会荣获湖南旅游饭店业先进协会
- 深掘忧乐精神 传承湖湘文化 岳阳市忧乐精神研究工作推进会召开
文明机关
- 表彰名单公示!岳阳县这16户家庭上榜,有你认识的吗?
- 村庄清洁“平江经验”享誉全国
- 大爱如歌——华容县爱在始终爱心组织服务见闻
- 湘阴首届乡村象棋甲级联赛乡镇团体赛闭幕
- 企地联动!湘阴“五廉共建”护航重大项目建设
法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