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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险!骑行时,请远离这个地方!
发布时间:2021-11-05 17:14:45   来源:岳阳交警  作者:

一个右转,一个直行

惊险一瞬间,事故发生

【转弯未让直行,牵引车撞向电动车!】

2021年11月01日13时05分,方某华驾驶湘F0****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岳阳市巴陵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通海路交叉口右转弯时,与沿岳阳市巴陵东路辅导由东向西行驶佘某霞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佘某霞一人受伤,所幸佘某霞及时躲避,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没有造成生命危险。

事故详情

▲现场视频

事故发生后,岳阳交警白石岭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及事故勘查工作。

事故认定

当事人方某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现行。”之规定。方某华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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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事故中,广大交通参与者同样应该深思的是,如何远离这夺命的“车辆盲区”。从路面监控视频中可见,涉事车辆驶入右转路口斑马线时,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从路边驶出,准备通过斑马线过街,骑行者刚好出现在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头位置,导致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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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车辆盲区就是驾驶人位于正常驾驶的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所不能够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

车有盲区,人的视觉有盲区,但交通安全意识不能有盲区,学会知危险、会避险,也许事故就不会发生……

大型车辆在转弯时会形成“内轮差”。所谓“内轮差”,就是指车辆转弯时前内轮转弯半径与后内轮转弯半径之差。由于“内轮差”的存在,大型车辆在转弯时,前、后车轮的运动轨迹不重合,会呈现出弯月的形状,俗称“死亡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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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行人还是骑行者都必须彻底抛弃“车能看见我”、“车会躲开我”的想法,远离盲区,远离“死亡弯月”。请做到以下三点:1、行人要与直行的大型汽车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2、非机动车要与直行大型汽车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3、当大型汽车转弯时,不要和它抢行,不要试图超越。

马路如虎口,机动车如虎牙,越靠近它们,风险就越大。行人、非机动车骑行者承受不住,它们轻轻一压、一碾、一撞、一挤,因此,骑行自行车时必须按道行驶,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过斑马线时一定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1、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靠右边行驶,车速不要过快、不要曲线行驶,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

2、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下车推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记不可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

交警提醒

斑马线区,应是缓行地带,岳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不管是直行还是转弯,斑马线前都必须提前减速、慢行,同时,做好预判和预处理准备很重要。 

1、司机要随时注意从两侧突然冒出来的非机动车,提前做好减速停车的准备,转弯时让直行车辆先通过,避免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擦。

2、遇到跑在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小心为上,如果看到有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时,要尽量拉开横向距离,当电动自行车距离自己特别近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观察。

3、遇到斑马线上的非机动车:斑马线的意思就是要提醒司机提前减速,注意安全。所以平时开车时,千万不要疏忽路况变化和车辆变化带来的盲区。

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

还是行人、非机动车骑行者

出行时都必须牢记安全第一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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