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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风1号|岳阳县警方利剑出鞘,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发布时间:2021-12-13 10:19:0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彬

华声在线12月13日讯(通讯员 李彬)根据岳阳市公安局“净风1号”专项行动部署,岳阳县公安局水上中心派出所会同岳阳县东洞庭湖管理办公室、县渔政监察执法局及沿湖各乡镇联合行动,密集巡湖,全面规范休闲垂钓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利剑出鞘,成效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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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凌晨3时许,水上中心派出所民警与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岳阳县东洞庭湖毛斯铺广兴电排水域现场抓获3名涉渔嫌疑人,当场查获丝网5部(长300米)、12伏电动皮划艇1艘、渔货193.7斤。11月24日,主要犯罪嫌疑人朱某兵因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东洞庭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达五十公斤以上,被岳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12月6日19时许,水上中心派出所会同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岳阳县东洞庭湖中洲黑泥包水域现场查获涉渔犯罪嫌疑人罗某、胡某林,当场查获锚鱼杆2根(其中一根长3米、另一根长3.9米都带三钩钩刺耙刺)、三钩钩刺耙刺共3个、五钩钩刺耙刺共19个、屯鱼箱2个、渔货2斤。12月7日,犯罪嫌疑人罗某、胡某林因涉嫌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使用禁用的渔具钩刺耙刺进行非法捕捞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农业农村部最新下发《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自2021年12月1日起,钩刺耙刺已列入农业部禁用渔具名录。该案为岳阳市公安机关办理的首例因涉嫌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使用禁用的渔具钩刺耙刺(用锚钩钓鱼)进行非法捕捞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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