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阳楼大队
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公告
被告知人:徐克、刘岳军、毛伟锋、胥颖、陈贵华、张云华、陈荣亮、吴凌超、李爱明、彭文勇、高万清、刘建、汤伟平、贺伟、李龙、张志辉、刘松、孙建文、柳雄、高林海、李勇竣、刘闵、黄金、袁宁、孙华昌、陈正猛、赵岳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你们被我大队查获的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具体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拟作出的处罚和依据见附表)逾期未接受处理,且在送达行政告知书后三十日内仍未接受处理。以上违法行为有民警查获经过、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个人信息查询结果、车辆查询结果等证据予以证实。
对以上告知的内容及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你们有权向我大队进行陈述申辩,对单项违法行为罚款二千以上的可在被告知后五日内向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公地址: 岳阳市巴陵中路598号
办公电话:0730-8266300
联系民警: 朱警官15707300728
郑警官 13975080519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阳楼大队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