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君山大队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公告
被告知人: 龚齐、兰景、李便移、刘金华、刘四平、王德强、夏光荣、熊庆华、熊绍源、杨长富、张庆、赵发明、周石左、朱爱兵、曾伟成、曾政斌、黄日升、李大志、王双桂、朱清龙、王清云、瞿召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你们被我大队查获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具体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时间、地址,拟作出的处罚和依据见附表)逾期未接受处理,且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三十日内仍未接受处理。以上违法事实有民警现场查获经过、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个人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证据予以证实。
对以上告知的内容及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你们有权向我大队进行陈述、申辩,对单项违法行为罚款二千元以上的、吊销驾驶证的可在被告知后五日内向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公地址:岳阳市君山区柳林洲街道洞庭大道松湖酒楼东南100米君山交警大队
办公电话: 0730-8151598
联系民警:李警官 19573008110
钟警官 18598983122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君山大队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