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岳阳楼大队公安交通管理
行政处罚公告
被告知人:易志强、李镇、侯旭林、许兴旺、吴佑宏、陈四春、吴德云、宋红伟、邓姣姣、晏晨、任家航、王中鑫、蒋坤根、陈四红、王猛、余超、方育雄、刘云、杨辉、胡君、李先强、刘德文、吴吉荣、彭李军、袁锋、毛文祥、戴文岳、罗洪波、李辉、廖叶飞、陈秀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你们被我大队查获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违法嫌疑人具体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拟作出的处罚和依据见附表)逾期未接受处理,且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三十日内仍未接受处理。以上违法行为有民警现场查获经过、个人信息查询结果、车辆查询结果等证据予以证实。
对以上告知的内容及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你们有权向我大队陈述、申辩,对单项违法行为罚款二千元以上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可在被告知后五日内向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公地址:
岳阳市巴陵中路598号
办公电话:
0730-8266300
联系民警:
郑警官13975080519
朱警官15707300728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阳楼大队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