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2月3日讯(记者 秦郁欣)记者从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岳阳县部分路段增设道路交通违法取证设备。自2023年2月12日起施行。具体路段如下:
岳阳县城区天鹅路(洞庭供水有限公司前)、天鹅路(与贺坪路交叉口北)、天鹅路(与荣西路交叉口北)、富荣路(人寿保险公司前)、贺坪路(与天鹅路交叉口东)、荣西路(富安广场前)、荣西路(与车站路交叉口东)、车站路(与荣西路交叉口北)、青山路(与东方路交叉口南)、青山路(与东方路交叉口北)、东方路(县一中门前)增设道路交通违法取证设备,抓拍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富荣路与青山路交叉口、城北路与青山路交叉口、城北路与湖涟路交叉口增设道路交通违法取证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行驶、逆向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