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迈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越是任务艰巨繁重越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奋勇争先、开拓进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定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团结带动群众,努力形成党群干群的“同频共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汇聚智慧和力量。
秉持根本立场,要相信尊重群众。从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到兑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庄严承诺,再到取得疫情防控斗争的重大战略成果,其关键就在于我们始终相信群众、尊重群众、为了群众。乡村振兴工作量大面广、千头万绪,想做好这篇“大文章”,绝非个人之力、朝夕之功,必须汇聚起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的磅礴力量。要敢于让民做主,相信群众,让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坚持群众的事群众商量着来办。要尊重群众意愿,真心实意让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公正公平公开,让群众参与监督,统筹解决好群众关注多、疑惑多、容易出差错的难点任务,群策群力把工作做实,好事办好。
端正基本方法,要联系依靠群众。翻开党的历史,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始终密切联系着群众,始终与群众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如今转战乡村振兴新征程,更要善于凝聚人民力量,在工作中不想当然地替群众做主,进而浇灭群众热情。要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如:在驻村调研中要深入田间地头和群众“交朋友”,在走访入户中坐在同一条板凳上“问长短”话家常,弄明白、搞清楚群众之所想、之所盼、之所喜、之所怨。要将广大群众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讨论,调整整改到位,把实事真正办到他们心坎上,让乡村振兴的成果,始终由人民群众享有。
注重示范带动,要团结引领群众。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乡村振兴工作中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我们要强化政治引领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群众投身乡村振兴新实践,帮助群众拓展致富渠道,增强致富技能。驻村工作队员要充分发挥支持和帮助作用,与村“两委”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做到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与此同时,还要注重“活血强基”,善于将农村致富能人、有志青年选配到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共同参与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等不来、也送不来,唯有齐心协力、团结奋斗,才能逐步将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