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岳医院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共筑健康屏障
2021-03-27 11:25:0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曾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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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湘岳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登记点)

华声在线3月27日讯(通讯员 曾丽蓉)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总体部署,我省全面扩大接种人群范围,要求对18岁以上人员实施免费接种,稳步提高新冠病毒疫苗全人群的接种率。湖南省血防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所长邓维成、党委书记程湘晖直接领导,副所长蔡雨全面负责,积极筹建湘岳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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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民在湘岳医院接种疫苗)

从3月19日接到成立新冠疫苗接种点通知起,蔡雨组织医务、护理、后勤、网络及行政职能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从场地选择、改造,到设备采购,从人员调配到上岗培训,从各流程制定,到规范管理制度,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作为,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便全部布署到位,3月26日,湘岳医院正式开始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便利,构筑了健康屏障。

新冠疫苗接种知识:

接种对象:凡年满18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健康人群都可以接种。

新冠肺炎疫苗接种须知

【新冠疫苗接种前】

1、疫苗接种前请用餐,勿过饥过饱。

2、疫苗接种前24小时禁饮酒。

3、疫苗接种当日,接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签名的《新型冠

状病毒灭活疫苗紧急使用知情同意书》、佩戴口罩前往医院接种。

4、疫苗接种前请认真阅读《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紧急使用知情同意书》

【接种禁忌】

1.一直对该疫苗所含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

2.妊娠期妇女。

3.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

4.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病史或家族史、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5.首剂接种后对疫苗有严重的副反应,如过敏、荨麻疹、呼吸困难、血管性神经性水肿或腹痛等不再接种第二剂。

【接种注意事项】

1.请佩戴口罩前来接种疫苗,医生问询时请如实告知相关消息。

2.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在接种后三个月内有计划生育者建议暂缓接种。

3.14天内接种过其他灭活疫苗,28天内接种过其他减毒活疫苗者建议暂缓接种。

4.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慎用。

5.疫苗接种后请在指定区域留观 30 分钟后方可离开医院;

6.24小时内不洗澡,三天不游泳;

7.忌辛辣刺激性食物、海鲜、牛肉等发物、禁饮酒一星期;

8.注射疫苗的手臂三天内不提重物;

9.接种疫苗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的过敏及常见过敏原,避免食用辛辣刺激和海鲜类食物,避免饮用含乙醇成分的饮品。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不要剧烈运动。

10.回家后多观察注射部位,如有红、肿、痛或全身不同程度皮疹,发热及精神不振等一般情况三天内可好转,无需特殊处理,如情况严重者请及时就医。

接种点咨询电话:8600734

就诊联系电话:861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