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31日讯(通讯员 刘容)近期,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通过直接冻结并划扣某字号经营者的财产,成功执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12月,陈某某为开办养鸡场,与临湘市某活动板房厂签订合同,约定由该板房厂为其建造两栋养鸡场厂房。2024年2月,一场暴雪导致厂房垮塌,造成陈某某重大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决板房厂向陈某某赔偿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板房厂未履行义务,陈某某遂于2025年5月向华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该板房厂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人陈某某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法院审查后认为,个体工商户卢某某与该板房厂经营者的债务承担存在法定关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被执行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案件,法院无需额外追加,可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执行干警遂依法将个体工商户卢某某名下账户进行冻结并扣划。至此,该案全部履行完毕。
该案的顺利执结,不仅及时兑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也体现了华容法院灵活运用执行手段、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的工作思路,有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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