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交融促和解 司法护航营商环境

2026-01-08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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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8日讯通讯员 柳思传)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对峙许久的合作企业握手言和。

该案中,原告甲蔬菜公司与被告乙公司长期保持蔬菜配送合作。后因乙公司拖欠部分货款,甲蔬菜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乙公司支付货款24万余元及相应逾期利息。

庭审中,双方对蔬菜单价、已付款项以及部分配送单是否重复计算等问题各执一词,争议较大。面对复杂的账目往来和多年的交易记录,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耐心细致地开展审理工作。法庭对长达数年的配送单据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统计,并就存在争议的、可能涉及重复计算的单据组织双方逐一质证、充分辩论。通过严谨的证据审查和事实核查,案件的基本事实得以逐步厘清。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充分考量到双方当事人系多年商业伙伴,简单判决可能影响企业后续经营乃至区域合作链条的稳定。故巧妙地将法理与情理相融合,在向双方明晰法律责任、分析诉讼风险的同时,积极引导双方从维护长期合作关系、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共克时艰的角度出发,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经过法官多轮沟通与调解,最终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就欠款金额、支付方式及期限等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该起案件的妥善处理,是平江法院深入贯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一个缩影。多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将促进涉企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作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平江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为平江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王相辉

一审:张颖琳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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