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肉制品、酒类产品违法线索的通告

2026-04-17 20:49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筑牢肉制品、酒类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严厉打击肉制品和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酒类产品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231日止。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肉制品违法违规线索征集

1.采购、售卖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腐败变质畜禽肉类,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原料肉及其肉类产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2.走私冻肉更换包装、非法销售的违法违规线索。

3.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以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虚假宣传、虚假标注的违法违规线索。

4.肉制品加工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肉类产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组织的“槽头肉”等的违法违规线索。

5.生产、经营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6.网络直播间、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未按规定发布、完整展示食品标签等相关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违法违规线索。

7.涉及肉类产品的其他违法违规线索。

(二)酒类产品违法违规线索征集

1.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酒类产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生产假酒,在黑窝点黑作坊制售假酒,售卖包装材料参与造假;使用食用酒精勾兑后冒充固态法白酒及原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产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酒类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销售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的酒类产品;销售无中文标签、无合法来源、无合格证明的进口酒类产品;销售“特供酒”、“光瓶酒”、“开盖酒”等假冒伪劣酒类产品;销售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文件、无标识或标识不真实、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酒类产品;销售来源不明或私自勾兑的散装酒等违法违规行为。

3.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以及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醇基液体燃料,以及醇基液体燃料使用管理不当致误饮中毒等违法违规行为。

4.发布酒类产品虚假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利用网络平台、直播带货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或进行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5.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特供”、“专供”、“内供”等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线索征集说明

(一)为使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有效的线索,包括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主体(如店铺名称、经营者、生产厂家)、具体事实及相关佐证材料等(如图片、视频、交易凭证等)。市场监管部门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征集到的线索依法核实、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肉制品、酒类产品违法违规线索征集,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积极举报涉及以上线索征集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及行业“潜规则”。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按规定兑现奖励政策。

四、线索受理部门及方式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举报时请说明是肉制品、酒类产品违法线索举报。

特此公告。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16

责编:周磊

一审:周磊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焦点图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商务合作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