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法院:以审判之力筑牢全民防毒防线

2026-06-26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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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6日讯(通讯员 朱述圆)6月24日、25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立足审判职能,集中开庭、当庭宣判两起涉毒刑事案件,厉行禁毒方针,重拳整治涉毒违法行为,有力震慑犯罪分子,传递“涉毒必惩、惩毒必严”的鲜明司法导向,积极筑牢辖区禁毒安全防线。

本次集中宣判的两起案件被以贩卖毒品罪、容留吸毒定罪处理,涉案共计八名被告人,案件覆盖零包分销、加价转销、销后容吸等典型涉毒情形,涉案毒品均为依托咪酯,作案场景涵盖线下私下交易、线上联络配送等多种模式,具备较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法槌铿锵,庭审庄严。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把控证据链条,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及毒品司法解释,精准厘清了涉案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围绕涉案毒品属性、涉案数量、危害后果等,逐一听取公诉人、被告人的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禁毒警示教育及释法说理,确保每一名被告人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尺度均衡合法。被告人当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被告人周某当庭表示:“通过庭审,我对贩卖毒品有了更深刻、更透彻的认知,也彻底认清了自己错误的根源,今后我将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错,绝不再触碰法律的红线”。随着法槌落下,两案八名被告人均当庭获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处罚金,全部涉案赌资均依法予以追缴。涉案八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息诉。本次集中宣判靶向打击小额零包贩毒、新型毒品流通、容留吸食毒品三类高发犯罪,持续压缩本地毒品分销生存空间,以集中审判释放司法严惩震慑效应。

法官警示

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长期以来,临湘法院始终坚持厉行禁毒方针,保持对毒品“零容忍”,精准把握涉毒案件裁判标准,依法从严惩处各类涉毒犯罪,坚决斩断各类毒品流通蔓延势头。

毒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和睦、侵蚀社会平安根基,是影响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隐患。冰毒、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等精神活性物质均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成瘾性强、身心破坏程度大、社会危害性大,被不法分子贩卖、私藏流通,极易诱发次生违法犯罪。

提醒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群众

1.厘清管制药品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毒品范畴不限于海洛因、冰毒、大麻等传统毒品,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等管制麻精药品,以及伪装成电子烟油、零食、饮料的新型合成精神活性物质,均属于刑法规制对象。管制麻精药品仅限医疗机构凭处方规范使用,未经许可私自收购、储存、转让、分销,均具备刑事违法性。

2.摒弃小额贩毒侥幸心态。贩卖毒品系行为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多次贩卖、向多人贩卖、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系司法解释明文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对于小额零包贩毒、新型毒品零星分销案件统一从严裁判。

3.杜绝参与毒品流通牟利。明知他人实施涉毒行为,仍协助联络购毒人员、代收毒品、交付毒品、中转仓储,依法构成贩卖毒品罪共同犯罪。切勿因介绍佣金、跑腿酬劳等被诱惑参与毒品犯罪。

4.主动规避涉毒高危风险。社会公众应当主动远离涉毒高危场所、涉毒前科人员,常态化学习禁毒法律法规,提升新型毒品辨别能力。若已实施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终止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相关行为;发现他人贩卖、藏匿毒品线索的,积极向侦查机关检举揭发。

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今后,我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涉毒案件集中宣判、校园模拟法庭、社区禁毒巡回宣讲等延伸普法工作,以刑事审判职能筑牢全民防毒安全防线,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打击态势,携手全社会共建无毒平安生活。

责编:杜立

一审:杜立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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