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7日讯(通讯员雷略李淑慧)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便民审判、以案释法职能,把司法办案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有机结合,9月12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在忠防镇渔潭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相邻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并就地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市人大代表、当地干部群众到场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定程序开展,承办法官当庭对该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结合已赔偿被告人损失,取得其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法官结合该案以案释法,向在场群众深刻阐释故意伤害犯罪对个人、家庭与乡村邻里关系造成的严重伤害,开展法庭教育。旁听群众近距离感受司法威严,直观认识到冲动伤人、暴力解决矛盾的法律代价,切实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

宣判结束后,办案干警就地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解读当前深化扫黑除恶打击重点,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围绕“村霸”“乡霸”、“软暴力”犯罪、黄赌毒交织犯罪、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内容,用通俗易懂语言向群众讲解涉黑恶违法犯罪表现形式及法律后果。干警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公布涉黑涉恶线索举报途径,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此次巡回审判加普法宣传,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既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又把庭审现场变成鲜活法治课堂。下一步,临湘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基层普法阵地,常态化深入乡村、贴近乡民开展宣传走访,用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畅通举报渠道、摸排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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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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