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交融解十年纠纷,司法为民护劳工权益

字体:【大 中 小】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4日讯(通讯员 邹秀逸)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的劳务报酬纠纷,通过耐心调解解开当事人多年心结,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原告系贵州籍农民工,曾在被告承包的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被告向原告出具欠付1万元劳务工资的欠条。后因工地发生其他纠纷,双方矛盾加深,被告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资。十余年间,原告多次催讨均无结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收案后,承办法官初步审查认为,该案事实较为清晰,但纠纷迁延已久,双方积怨已深。若简单作出判决,不仅可能因被告远在外地导致执行周期漫长,更不利于实质性化解矛盾。为此,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决定先行开展电话调解。

调解初期,被告对抗情绪明显,坚称工地纠纷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不应再支付工资。法官耐心向其释明:工地纠纷与劳动报酬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以此为由拖欠劳动者工资;并从诉讼成本、时间成本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等方面,逐一帮助其分析利弊。针对双方确实存在的其他争议,法官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就事论事、分别解决。经多轮沟通疏导,双方态度逐渐缓和。针对此前存在的其他纠纷,原告作出让步,同意被告提出的工资方案。次日,被告将款项全额支付到位。原告收款后多次向承办法官发送短信致谢,表示十余年的心结终于化解,不仅实实在在拿到了劳务工资,还省去了来回奔波的麻烦,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

本案的成功调解,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长达十余年的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近年来,平江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全过程,以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平江法院将继续深耕劳动争议审判领域,以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织密劳动者权益保障网。

责编:王相辉

一审:张璇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声明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