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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通告
事关市城区重中型载货汽车
半挂车、专业作业车通行管理
来看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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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城区部分区域重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专业作业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市城区部分区域对重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专业作业车实行禁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
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认定,本通告实施限制通行管理的车辆包含三类:
(一)重中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4500千克(4.5吨)及以上的中型、重型一体式载货机动车(包含栏板货车、仓栅货车、厢式货车、自卸货车、货运罐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各类黄牌单机货运车辆)。
(二)半挂汽车列车(半挂车)。由半挂牵引车与半挂车组合形成的汽车列车(厢式、仓栅、平板、集装箱、自卸、罐式、大件运输等所有货运半挂列车)。整套组合通行的半挂列车纳入管控,单独牵引车头不带挂车除外。
(三)重中型专项作业车(专业作业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载明为中型、重型专业作业车,加装专用作业设备,主要用于工程施工、起重清障、市政环卫、电力通信应急抢修等专业作业车的黄牌机动车(包含随车吊、混凝土泵车、清障车、大型洗扫车、大型吸污疏通车、重型应急抢修车等)。
二、禁限行区域
中心城区:延寿寺路-芙蓉路-望岳路-花果畈路-冷水铺路-联港路-G107-民兴路-白石岭南路-奇西路-赶山路-黄河大道-洞庭湖东岸线合围区域(不含区域内高速公路),以及金凤桥路(巴陵东路至岳阳大道)、巴陵东路(G107至金凤桥路)、洞庭湖大桥。
君山区:西环路(柳毅大道至洞庭大道)、创业路(卫星路至君山大道)、富民路(西环路至君山大道)。
云溪区:云中北路(胜利路至云溪大道)、岳化大道(云溪大道至文苑路)、云溪大道(洗马路至云中北路)、文苑路(洗马路至岳化大道)。
三、禁限行时段
重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专业作业车每日06:30—21:00 禁止在禁限行区域内通行。
(一)中型新能源货车(不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业作业车、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货车)除早、晚高峰期时段(7:00-9:00,17:00-19:00)外,允许禁限行时段在禁限行区域内通行。
(二)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不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业作业车),执行轻型载货汽车不限行规定。
四、豁免情形
下列特定情形下,准许禁限行车辆在禁限行时段、禁限行区域内通行:
(一)使用用途为警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制式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
(二)清障车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车车辆作业期间。
(三)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垃圾车作业期间。
(四)民生保障类应急作业车辆和生产经营、重点工程建设保障必需的重中型货车可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通行凭证。
五、相关处罚
本通告与《关于加强市城区部分区域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同时执行。对满足排放标准的重中型货车,仍须遵守本通告的禁限行规定(或办理通行证)。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21日
责编:王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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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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