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调解化纠纷 暖心解忧护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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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2日讯(通讯员 黄茜婧)近日,汨罗法院充分发挥先行调解优势,成功调解一起定金合同纠纷,高效化解商事争议,实现案结事了、实质化解纠纷。

张某与黄某系长期合作的商事主体,双方有着稳定的业务往来。2026年1月,黄某主动联系张某,洽谈钢瓶下脚料出售事宜,并向张某发送了货物实拍照片。张某基于长期合作的信任以及黄某提供的货物照片,与黄某达成口头买卖合同。

为保障交易顺利履行,张某分别于2026年2月1日、2月12日向黄某支付定金各5000元,共计10000元。受春节假期物流停运影响,双方协商一致,约定2026年3月6日后由张某前往黄某工厂提货。

2026年3月9日,张某依约前往提货时,发现现场实际钢瓶下脚料与黄某此前提供的照片内容严重不符,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无法投入使用。张某当即要求黄某退还定金,黄某虽口头同意退款,但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多次沟通无果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全额返还定金,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案件进入先行调解阶段后,调解员充分考虑双方为长期合作商户的特殊关系,并未简单机械地推进诉讼程序,而是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人和”的工作理念,细致梳理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一方面耐心向被告黄某释明买卖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提供货物与约定不符属于违约行为,长期拖延退款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增加自身损失;另一方面积极安抚原告张某情绪,搭建双方沟通桥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处置矛盾。

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黄某一次性返还原告张某定金10000元。至此,该起定金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责编:王相辉

一审:刘澳京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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