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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岳阳市“乡村振兴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6 17:54:30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经开区农村工作部,南湖新区农委:

为积极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发挥乡村振兴带头人的引领示范作用,市委组织部和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头人”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目标,选拔认真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业绩并为广大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推荐申报对象年龄应在60周岁以内,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服务“三农”,服务基层。具体分以下三个类别:

(一)振兴乡村产业的骨干管理人才。通过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经营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农民参与度高,与农民利益链接机制健全,对本区域或周边农民增收致富带动效果明显,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大力创建“两品一标”,带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农业加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农村基层干部。

(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技术人才。热爱“三农”事业、扎根农村,服务农业,推广普及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农林水利水产畜牧兽医方面的科技人才、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从事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智慧农业、循环农业,带动农民共同致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创新创业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指导、投资融资的专家学者、技术人才等。

(三)农村优秀实用人才。在发展农村经济、开展多种经营、增收致富方面涌现出的“土专家”“田秀才”和“能工巧匠”。能利用所掌握的技能为群众服务,发挥较好作用,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群众口碑好。

二、选拔名额和资助办法

本年度选拔乡村振兴带头人20名,每人给予1万元资助。 

三、工作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发动基层申报,筛选确定初步申报对象名单,报本地组织部门审核把关,确定推荐人选,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推荐至市农业农村局。近年来已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支持计划的不再申报参评。

(二)资格审查。市乡村振兴带头人评审办公室(设市农业农村局,简称市评审办)对各地推荐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初审。

(三)专家评审。市评审办组织专家评委成立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初步建议名单。

(四)实地考察。市评审办组织人员对拟入选初步对象进行实地考察。

(五)组织审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根据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并报市委人才办审核同意,确定拟入选对象名单。

(六)媒体公示。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在岳阳日报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并落实相关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县市区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乡村振兴带头人推荐人选。县市区相关部门对申报的乡村振兴带头人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要审核把关,凡出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加重农民负担,侵占村级集体财物等违法违纪行为,或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偷税漏税和环保责任等问题,均不宜推荐申报。 

(二)报送时间和材料要求。各县市区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413-414室(含电子版):《岳阳市乡村振兴带头人推荐申报表》、个人综合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各1份。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胡雯倩,电话:18390525081,电子邮箱:282492441@qq*com

附件:1.2021年度岳阳市乡村振兴带头人推荐名额表

2.2021年度岳阳市乡村振兴带头人推荐申报表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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