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9月20日讯(通讯员 冯天时 周娓)近日,华容县公安局新河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蒋某被抓获归案,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日前,华容县公安局新河派出所接辖区群众举报,称新河乡坝河村有人驾驶车辆,正沿途持枪打鸟,并给民警发来车牌号码及定位信息。接警后,派出所迅速召集警力赶赴现场,在距定位地点1公里左右处成功拦截嫌疑车辆,嫌疑人陈某、刘某、蒋某被当场抓获,民警从其驾驶的车辆内搜查出气枪1支、10余只野生鸟类死体。
经清点,被捕杀的野生鸟类共计14只,均为斑鸠,属国家“三有”动物。
到案后,3名嫌疑人对其非法狩猎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多年前曾在网站上购买了气枪零部件,自己组装好后一直放在家未用过,近段时间因疫情影响闲在家,又无经济来源,故动了用枪支射杀鸟类后食用的心思,没想到到手的美味尚未尝到,却要咽下触犯刑律的恶果。
目前,陈某、刘某、蒋某因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猎的工具、方法狩猎,其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华容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严禁非法狩猎野生保护动物。任何无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也在此呼吁广大群众不要乱捕滥食野生保护动物,如发现非法猎捕或收售野生动物的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审:陈雪梅 二审:秦郁欣 三审:张亮
岳阳要闻
- 李挚会见多维医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汪龙一行
- 第一届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岳阳市动员会议召开
- “强身健体”固洞庭
- 2024年岳阳新闻奖、优秀新闻工作者,最全名单→
- 以城市之名,致敬企业家——岳阳市大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 致敬企业家⑧ | 对话商协会!岳阳企业家沙龙为民营企业纾难解困
综合新闻
- 勇攀高峰,激发“三农”新活力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登山比赛
- 估值达6000亿元!平江县万古矿区找矿获重大突破!
- 男足力拼“生死战”,女排守住“荣誉战”|三大球运动会
- 这一夜,少年如光闪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开幕式侧记
- 国网岳阳供电公司QC成果斩获国际ICQCC大会金奖
文明机关
- 市民的精神“加油站”——岳阳楼区创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涵养时代风尚!岳阳楼区推动“好家风”蔚然成风
- 岳阳,让城里人羡慕的征拆安置小区长什么样?
- 南湖新区圣安社区:用“红色”力量推动小区“绿色”治理!
- 湘阴丧事简办解除“情面枷锁”
法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