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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2位违法人,请在限期内速处理!
发布时间:2023-12-15 16:33:32   来源:岳阳交警  作者: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君山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被告知人:刘金凤、董学文、周中山、朱海成、李高朋、刘建辉、李爱民、樊俊、蔡秋平、连伟君、殷跃飞、夏菊林、周三毛、蔡荣兵、夏阳、罗红军、朱小青、陈四军、胡芝贵、廖炎子、兰爱莲、江涛、方美香、王厚华、张宏平、徐林海、吴先军、邓程威、刘传凯、郭立炎、龙广松、邓小勇、颜协明、邵志林、包代祥、曹晓春、包井云、王英才、郭名伏、彭炎祥、严奉祥、孙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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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告知公告如下:

你们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具体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拟作出的处罚和依据见附表),被我大队查获并逾期未处理,且在交警部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三十内仍未接受处理。以上违法行为有民警现场查获经过、个人信息查询结果、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单、车辆信息查询结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等证据予以证实。

对以上告知内容及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你们有权向我大队陈述、申辩,对单项违法行为罚款二千元以上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可在被告知后五日内向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或者直接向大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公地址:君山区柳林洲街道桑园路君山交警大队

办公电话:0730-8153008

联系民警:李警官  手机:18598878110

易警官  手机:13607309400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君山大队

2023年12月15日


一审:张娟玲,二审:秦郁欣,三审: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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