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12日讯(通讯员 李巍 朱君来)很多人小时候都有一个警察梦,阳光帅气的铁骨硬汉,穿上一身象征着忠诚与荣耀的藏蓝警服,正义感拉满,责任感爆棚。但在近日,有一名男子竟然为了虚荣靠着自己浮夸的“演技”,试图冒充人民警察去相亲。
日前,华容县公安局注滋口派出所民警接到市局下发的线索,有一男子冒充省公安厅民警并伪造警官证件参加了一档相亲节目,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核查,随后依法传唤其到所里接受调查。
经现场核实,蒋某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也不是警务辅助人员。
(蒋某网购的部分“制服”)
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违法行为人蒋某如实供述了其通过网络购买警用服装、标识,冒充警察身份参加相亲节目以满足虚荣心的违法事实。
目前,蒋某因招摇撞骗行为已被华容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普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服作为法定制式服装是人民警察的身份象征,体现国威警威不是用来炫耀表演的道具,岳阳公安提醒,切勿为一时虚荣而触犯法律!
一审:张娟玲,二审:秦郁欣,三审: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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