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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 岳阳交警全市统一严查中!
发布时间:2024-08-06 16:09:25   来源:岳阳交警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骑乘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连日来,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持续聚焦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积极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路面严查进行时

针对夏季气温高,群众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增多的情况,在辖区国省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农贸市场等重点路口、路段设立查纠点,采取“教育+劝导+处罚”的方式,对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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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宣传促意识

民辅警向摩电骑乘人员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和“重型货车盲区风险”等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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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机动车相比,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几乎没有任何保护,一旦发生意外,就处于易伤害位置,头盔不仅要戴,而且还要戴好、戴对。

安全帽≠安全头盔。6月1日,易某平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在汨罗市屈汨路与糖粮路交叉路口,与杨某琳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由于易某平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撞击瞬间,安全帽掉落未起到保护作用,此事故造成易某平受伤,车辆受损。

6月11日,谭某华驾驶二轮电动车行至岳阳冷水铺红绿灯时,未按信号灯指示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汽车相撞,由于谭某华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帽在事故发生时就“飞”了,事故造成谭某华身上多处骨折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调查认定,谭某华闯红灯负事故全部责任。

岳阳交警提醒,遵守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传播者,共同为营造文明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审:张娟玲,二审:秦郁欣,三审: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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