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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提篮子”顽瘴痼疾需用足猛药
发布时间:2018-09-13 11:54:2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林伟

近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的具体行动。(9月11日《湖南日报》)

自古就有“君王舅子三公位,宰相家人七品官”的说法。领导干部的“身边人”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本身并没有什么权力,却能借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来“狐假虎威”。用湖南本地方言来说,就是“提篮子”,说白一点,就是打着领导的牌子,抱上权力的“大腿”,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站台,从中谋取私利。这显然是党纪国法所不能允许的。然而,现实中,这种现象并未“绝迹”。今年7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在向湖南反馈巡视意见时指出,一些地方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工程项目,“提篮子”谋取私利问题突出。“提篮子”一词由此被更多人所熟知。

巡视,是发现问题的政治体检;整改,是解决问题的政治担当。巡视工作并不是把问题查出来、摆出来,就万事大吉,还要进行全面整改,推动解决问题。这如同是文章的“前半篇”和“后半篇”,“前半篇文章”做得再有声有色,雷声大雨点密,但“后半篇文章”做得松松垮垮,太潦草,雨过地皮干,巡视监督所具有的纠错正偏、预防惩戒、约束制衡、指引促进的优势和作用就显现不出来。巡视整改开展以来,湖南省委高度重视,对标中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严抓实,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制定和实施这一《规定》,就是巡视整改工作中的最大亮点。

有问题并不可怕,怕的是对问题麻木不仁,怕的是对问题无动于衷。巡视整改是政治要求,巡视反馈的“提篮子”问题,是群众“憎恨”的“不满意”问题,没有可以随意通融的“自留地”,没有可以等待观望的“时间表”,没有可以忽略不计的“小问题”,必须真招硬招实招严肃整改。所以,整个《规定》专门针对“提篮子”这一突出问题进行规范,所有内容都围绕如何禁止“提篮子”行为展开,开列了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的负面清单,并且直接把“提篮子”字眼写进标题,体现了鲜明的地域特色和问题导向,直观形象地释放出禁止“提篮子”行为的强烈信号,完成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湖南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纸上宣言再好终究还是纸上的,推动整改落实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治理“提篮子”这一顽瘴痼疾,必须用足猛药,既要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打击力度,又要从制度入手,健全防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治本力度,不能遮遮掩掩、讳疾忌医,更不能避重就轻、敷衍塞责。《规定》的出台,是湖南反腐败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湖南省委举一反三,按图索骥,以钉钉子精神打好整改攻坚战,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的具体行动,其态度可鉴、立场可鉴、决心可鉴、信心可鉴、能力可鉴。

《规定》利好,落实为要。全省上下要拿出硬的态度、硬的措施、硬的手段,抓好《规定》精神的落实。要围绕问题聚光而不散光、抓稳而不跑偏,让《规定》的制度威力更好、更快地释放出来,倒逼领导干部把权力“诚惶诚恐”地用到该用的地方,用到为人民谋利益的事情上,使巡视整改成果真正转化为正风反腐、取信于民的实在效果。如果只想“蒙混过关”,“落而不实”、“改而无效”,或还要作茧自缚,对《规定》视而不见,对“提篮子”视而不管,这无异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是逃避现实、自我催眠,最终只能是搬石头砸脚,自食苦果。

(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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