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从此,公益诉讼成为了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五年过去了,从探索起步,到快速发展,再到重质提效,岳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工作践行着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交出了一份公益诉讼检察“岳阳答卷”。
成绩单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132件,立案270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38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47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1902件,到期回复及整改率100%,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320件,公告206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305件,共向人民法院起诉114件,人民法院审结98件,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求。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1158件,督促治理恢复林地、农田、水源地、湿地面积约3.8万亩,清理河道108公里,督促回收和清理垃圾废物4153.2吨,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企业、养殖场1273家,增殖放流鱼苗4270余万尾,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600余万元。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68件,督促查处、下架不合格食品约74900公斤;督促关停、整治食品药品领域不合格企业、商户390余家,督促10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88名食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
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3件,督促收回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12万元,追缴追回拖欠廉租房、产业园区租金177余万元,督促收回国有财产权益价值350余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9.932亿元;收回闲置土地7块,盘活低效用地面积40.43余万平方米。
英雄烈士权益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8件,督促修缮维护设施122处,整改问题77个。
法定新领域: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2件。督促校园周边217 家商店下架不合格食品30余批次,231所学校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室,配备卫生技术人员;督促消除各类安全隐患14个,修复损坏窨井盖759个;促使违法行为人公开赔礼道歉,清除违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 60138万条。
“等外”领域: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特殊群体保护等方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1件,督促修缮和保护文物23处,14个公共场所建立无障碍环境设施62个;督促完善19家敬老院、光荣院基础设施。
五年来,岳阳检察循着保护公益的线索,留下了很多的足迹。美丽的长江洞庭,是我们守护的家园,我们组织开展“守护绿水青山岳阳检察在行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专项监督行动;有朗朗书声的地方,就有我们始终关切的目光,我们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利剑护蕾”专项监督;我们用更加苛刻细致的调查,只希望百姓的食品更安全,百姓的笑容更灿烂,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我们实现了一项项机制和制度的探索创新,办理了一桩桩深入人心的典型案例,我们联合起各方面的力量,构建起公益保护体系。
典型案例
1.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诉吴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典型案例,该案增殖放流影像资料被国家博物馆永久收藏)
2.湖南省湘阴县虚假医药广告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并入选最高检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3.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检察院诉胡某某等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4.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检察院 长沙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湘鄂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省军区旧址革命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的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5.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6.湖南省岳阳市张某节等1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吴某龙等10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入选“检察为民办实事”之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典型案例)
7.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诉某养殖公司、姚某、周某养殖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19年度湖南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件)
8.汨罗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修复古培镇滥采盗采高岭土矿毁林破坏的生态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2020年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案件,该案同时被最高检公益诉讼法学实践教育基地郑州大学评选为精品案件)
9.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检察院督促保护不可移动文物“洪山血案”抗日战争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湖南检察机关办理县级以下纪念设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10.华容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农村地区校园饮用水等食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湖南省2021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大事记
2017年7月1日,通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铺开;
2018年3月,岳阳市委、市政府“两办”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把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018年5月,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会议;2018年9月两级院同步揭牌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
2019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拓宽了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的空间;
2019年10月,24位来自河北团、湖南团、甘肃团的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岳阳公益诉讼工作;
2019年11月,湘阴县检察院在第一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作“公益诉讼检察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典型经验发言;
2019年12月,由检察日报社、湖南省检察院联合主办,全国26个省市检察机关参加的“公益诉讼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岳阳召开;
2019年12月,省院叶晓颖检察长到岳阳调研公益诉讼工作;
2020年4月,岳阳市检察院联合岳阳市法院出台《关于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意见》;
2020年7月,岳阳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即公益诉讼检察部成立;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一行调研岳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0年9月,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岳阳汨罗检察院召开;
2020年10月,岳阳市检察院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联络室成立;
2021年3月,岳阳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把握新形势 树立新理念 构建新格局 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典型经验发言;
2021年8月,中共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2021年9月,岳阳市检察院、岳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岳阳市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方案》;
2021年10月,市、县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2022年5月,全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委员会)提起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岳阳开庭审理;
2022年5月,岳阳市检察院为来自统战系统、妇联、残联、总工会等各行各业的30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公益保护志愿者颁发聘书并组织培训 ……
五年来,我们用坚定的信念,实践着美好生活守护者的誓言,我们是维护公共利益的代表,我们是光荣的公益诉讼检察人。
下个五年,岳阳检察人将以更振奋的精神、更务实的作风、更优质的办案,“守护好一江碧水”、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守护好“全民的共同财富”,守护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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