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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托管”不“脱管”!屈原管理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3-10-09 16:06:3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钟磊

华声在线10月9日讯(通讯员 钟磊)为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和“护苗行动”,切实推动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让未成年人在健康安全、规范有序的学习环境中成长,10月8日晚,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校外托管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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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行动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与工作人员交流问询等方式,对屈原管理区内所有校外托管机构办学资质是否齐全,“一号检察建议”、入职查询制度是否知晓并严格落实,师资条件、教学行为是否合规,预防和处置意外伤害、性侵等相关制度是否完善,消防安保设施是否齐备,房屋安全条件是否达标以及相关部门日常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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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向各托管机构教职员工详细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制报告制度等内容并发放机关法治宣传资料,进一步提升托管机构教职员工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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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入职查询制度履行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检查组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要求各托管机构主体严格执行办学许可审批制度,全面审查教师资格,严禁无证上岗,要主动进行入职查询,从源头预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况的发生,要加强教职员工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一号检察建议”的学习宣传,促进相关制度落实落细。

近年来,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融入检察工作的各环节、全流程,聚焦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社会问题,积极主动作为,开展了一系列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此次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检查行动也是屈原检察院积极探索,由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向“领头者”转变的一次重要实践。

下一步,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校外托管机构,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查处,切实促进校外托管机构规范有序经营,让校外托管机构不“脱管”;同时将进一步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提升未检综合履职效能,护航“祖国花蕾”的健康成长。


一审:张娟玲,二审:秦郁欣,三审: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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