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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打好“惩治犯罪+追赃挽损+安全教育”组合拳,以“小”案件优化营商“大”环境
发布时间:2023-10-31 15:27:0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钟磊

华声在线10月31日讯(通讯员 钟磊)“感谢你们在及时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帮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你们的安全教育和建议,我们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少漏洞都补上了,经营起来更安心更踏实了。”近日,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盗窃案件的受害企业进行回访时,企业负责人对检察官说道。

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间,莫某伙同李某(另案处理),先后六次窜至该企业位于屈原管理区天问街道办事处德科工业园的仓库内,盗窃布匹301匹,共计价值381050元,并获利73000元。

案发后,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迅速介入,引导案件侦查取证,同时开启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从快办理,为企业追赃挽损按下“加速键”。承办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配合,彻查赃物赃款去向,做好对莫某的释法说理、法治教育工作,多次向莫某及其家人说明主动退赃退赔从轻、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最终,莫某意识到了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积极“认罪悔罪”、主动退赃返赃。

2023年7月,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莫某提起公诉。经过审理,法院采纳了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判处莫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前期走访调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防盗设施不齐全,仓库大门长期不锁,工作人员防盗意识较弱,导致该案中莫某先后六次盗窃仓库物资而未被及时发现。在检察官的提醒下,该企业在仓库出入口、厂区等重要位置安装好防盗网、监控等设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加强了日常值班值守和巡查。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精准高效办理涉企案件,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助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坚持以司法办案为基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扎实有效的举措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审:张娟玲,二审:秦郁欣,三审: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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