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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的隐秘勾当“跑烟” ——购物商店老板做完“大买卖”后银行账户被冻结
发布时间:2024-05-16 09:44:4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丹

华声在线5月16日讯(通讯员 王丹)购物商店老板银行账户突然被冻结,公安人员告知该账户收到了一笔3万元的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老板由此想到了前不久刚好做了一笔“大买卖”。

“去年10月的一天,店里来了两名操着外地口音的陌生男子,说公司组织团建活动需要购买30条和天下香烟,询问他能供货不。”据汨罗某购物商店许老板回忆,两人告知许老板准备好香烟第二天来取。等他们走后,许老板便开始收集货源,隔天两男子再次来到购物商店,将烟钱打到他银行卡上,取走了香烟,整个买卖过程做得很痛快,没有多余的讨价还价。

可让许老板没想到的是,就在这笔“大买卖”做完没多久,他的银行账户被冻结。疑惑之下,他求助警方询问自己账户被冻结的原因。许老板得到的答复是他名下的银行账户涉诈,原因是一个多月前的一笔3万元的货款是从涉诈银行卡上转来的。听到这里,许老板回想起上一个月的那笔“大买卖”。

赵某、徐某、杨某在网上投资理财被骗后报警,随后牵出一个新型电诈“洗钱”链条。被告人江某某、方某某受上线犯罪嫌疑人熊某(在逃)的指使,以1000元每天的报酬,为其从事“跑烟”活动。熊某通过聊天软件告知被告人江某某接收非法资金的时间和金额,并为被告人提供无牌车辆,然后被告人以购买大量高档香烟为由,要求店老板提供银行卡收钱,再将银行卡号发给熊某,等店老板收到钱之后,被告人取走香烟,并马上寻找另外的烟酒店低价处理变现,再将赃款通过微信转给上线。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两名被告人辗转多地“跑烟”,变现63笔共计人民币1083075元,被告人江某某、方某分别从中非法牟利7000元、705元。

汨罗市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定,被告人江某某、方某系共同犯罪,江某某系主犯,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方某系从犯,遂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两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江某某、方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年,并处罚金。熊某(在逃)。至此,一个通过买卖香烟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洗钱”服务的犯罪链条被斩断。

检察官释法说理:“跑烟”,电信网络诈骗新骗局,犯罪分子将诈骗款直接支付给烟酒店等实体店购买高档香烟,然后再转卖给另外的烟酒店变现,目的是想将非法所得资金“洗白”。

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烟酒店等实体店进行支付,企图将非法所得资金“洗白”。提醒广大店主合法经营,禁止违规调货,对一次性大量购买高档香烟的陌生人提高警惕,防止自身损失和为上游诈骗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发现异常交易或账户冻结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发现洗钱活动或可疑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一审:张娟玲,二审:秦郁欣,三审: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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